河北石家庄一邮政职工对工作不满,扎死三名同事,他将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10月15日,河北石家庄发生了一件令人痛心的事情。 河北石家庄一邮政职工因对工作不满,持刀将三名同事扎伤,最后这三名送医之后不治身亡,案发之后,嫌疑人张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那么张某需要付哪些法律责任呢?

一,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这不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新闻了,前几天上海发生了一起类似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在酒店内将一名女同事杀害,现在河北石家庄又发生了一起这样的案件,这一次更加严重犯罪,嫌疑人连杀三人,这在法律上肯定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张某,这种行为实属比较严重,可能会被处以死刑无期徒刑。

二,这件事情值得我们深思。

很多人感到很疑惑,其实同样作为基层人员的我很能够理解,现在很多基层单位工资低,工作量又大又繁重,许多员工怨声载道。但是又不敢辞职,因为还指责这份工作养家糊口了。虽然我不知道张某杀人的具体原因,但是我能感受到他的绝望,如果不是被逼到了绝路,谁又会选择玉石俱焚呢?他同样也是别人的孩子,别人的父亲,走到这一步他也是没办法,还是希望相关企业能够提高员工福利待遇,不要把员工的利益压榨到极致。

三,我们要摆正好自己的心态。

这个社会上成功人的确只是少数,很大一部分人都只是普普通通的打工人,谁都想钱多事少离家近。可是职业不是自己选择的吗?宁愿玉石俱焚,也舍不得辞职?人这一辈子那么长,干不好就不干了,换条路依然是条好汉,没必要选择这么极端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