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儒家法律体系

中国法律的儒家化运动由董仲舒等人发起,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两汉时期,这是儒家思想法律化的开始阶段。春秋决狱是中国法律儒家化的开端。

二是魏晋南北朝时期,这是中国法律儒家化的深入阶段。这一时期,儒家思想开始渗透到立法领域,掀起了引经注律的高潮。这样的律文与原来的法律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中国法律的儒家化向纵深迈出了具有实质意义的一步。

三是隋唐时期,这是中国法律儒家化的最后完成阶段。中国法律的儒家化过程,至隋唐已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