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冻结账户的流程是什么
法院申请冻结账户流程:
1、需要在法院立案,立案时同时申请诉讼财产保全。
2、法官会通知你交担保费和保全费。
3、法院会在四十八小时之内作出是否同意进行诉讼保全的裁定。
4、法院会派法官和书记员(必须是两个人)和你去银行进行保全。需要这2名执行人员的身份证、执法证,法院的判决通知书,他们出具的冻结账户的通知书。
5、需要提供对方的银行账户,身份证号码,还要写一个担保书,保证对保全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涉及财产纠纷案件中,为防止当事人一方转移财产,另一方当事人提起财产保全,经法院审核后符合的,可以冻结银行账户。如离婚案。
非财产纠纷案件中,账户内的财产一起存在和数额可以作为证据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经法院审核后符合的,可以冻结银行账户。如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案件。
被法院冻结的银行帐户,如果已经履行相应的义务可以解冻,可以督促原告以及法院尽快解冻,否则就要等到冻结时间期满自然解冻(一般6个月,可以最多延迟3个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五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