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证据有没有时效

你的提问有点乱。

一、如果你们在法院离婚时,你妻子拿出的欠条,没有还款期限,那么可以认定该借款无约定期限,这张欠条虽然是05年8月打的,但可以认定现在仍然有效。

二、你们的门市楼如果没有其它约定,可以认定为财产,按均等进行分割。

三、价值25万的财产分割,法院诉讼费大约为3000到5000元左右。

四、给邻居打的欠条,如果有你妻子在张欠条上再签字,证明债权人追讨过,具有法律效力,但可以用相关证明证实你们已经还了该欠款。

五、你手里的保存的你妻子手书的买楼专用账目,上面写明是什么时间还她家1.08万,标注了以还1.08万。什么时间还她家邻居1.1万(加利息),标注了***还1.1万,此账目可以做为已还款的一个有力证据。具有法律效力 。

六、诉讼时效是指,在二年内没有和欠款人索要,如果索要了,按最后索要的时间进行计算,但要有证据证明索要来。

七、你妻子在欠条上补的字没有必要鉴定签字时间,也鉴定不同具体签字时间。

八、律师费按比例收,一般是百分之一左右,但律师都不按规定来。

最后祝你维权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