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以上算不算孤儿

不被视为孤儿。

一、孤儿的定义与认定

孤儿,通常是指失去父母或父母双方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这一定义主要关注的是未成年人的状态,因为未成年人在法律上需要父母的抚养和保护。而当一个人年满18岁后,按照法律,他们已经是成年人,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生活并承担法律责任。

二、成年人的自主生活能力

18岁以上的成年人通常已经具备自主生活的能力,他们可以通过自己的劳动或其他合法手段获得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此外,他们也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包括与他人建立家庭关系或独立生活。因此,从法律和社会实践的角度来看,18岁以上的成年人不再被视为孤儿。

三、特殊情况的考虑

虽然一般情况下18岁以上的人不被视为孤儿,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考虑。例如,某些成年人可能因为身体或精神残疾而无法独立生活,他们可能需要他人的照顾和支持。此外,一些成年人可能因为家庭变故或其他原因暂时失去生活来源,需要社会的帮助。在这些情况下,虽然他们不是孤儿,但社会仍然应该给予他们必要的关怀和帮助。

综上所述:

18岁以上的人通常不被视为孤儿,因为他们已经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生活并承担法律责任。但在特殊情况下,如身体或精神残疾、家庭变故等,社会仍然应该给予他们必要的关怀和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十七条规定: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条规定: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