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租赁合同备案去哪里备案

上海租赁合同备案去房屋所在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其中,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订立租赁合同的,应当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为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关系终止的,租赁当事人应当到原登记备案部门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租赁合同备案需要准备下列材料:

1、租赁双方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2、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

3、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4、房屋租赁合同;

5、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租赁合同备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

2、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

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

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即没有以下情况: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