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非法律行为(非法律行为的概念)
非法律行为是指法律不涉及的行为,比如说个人行为,好友一起吃个饭啊,一块儿聊天之内的。
这相对于法律行为而言的,法律事实分为事件(略过)和行为,行为分为法律行为和非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是指收到法律约束的,既包括合法也包括非法行为。
区分法律行为和非法律行为的方法:
就拿刚刚的那个例子来分析:好友吃饭。如果是一般的日常行为也就是好友之间只是随便吃个饭,那就只是非法律行为。
但是如果在吃饭的过错中吃到有问题的饭菜导致身体不适(民事侵权),或是在吃饭的过程中被盗窃或抢劫(刑事犯罪),这几种情况就属于法律行为。反之,亦然。
扩展资料:
法律行为的来源:
在我国,1986的《民法通则》并未直接采用法律行为这一概念,而是采用了民事法律行为和民事行为这两个概念。在制度设计规定上,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的行为。《民法通则》第五十四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成立条件
法律行为的成立必须具有下列条件:
一、必须是出于人们自觉的作为和不作为。无意识能力的幼年人、疯癫、白痴,精神病,以及一般人在暴力胁迫下的作为和不作为,都不能被视为法律行为。
二、必须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具有外部表现的举动,单纯心理上的活动不产生法律上的后果,如虽有犯罪意思而无犯罪行为的,不能视为犯罪,也不能视为法律行为。
三、必须为法律规范所确认、而发生法律上效力的行为。不由法律调整、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如通常的社交、恋爱等不是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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