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诉讼费

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法院受理的案件种类繁多,诉讼费用收取不一样,有的是按件收费,如变更抚养关系案件。有的是按诉讼金额收费,如借款合同等。有的是固定收费,如劳动争议案件收10元,行政诉讼案件收50元等。当然一些特殊的案件,是不收取诉讼费用。如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执行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等。案件受理费含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部分再审案件受理费。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包括,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当事人对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中华人民***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收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收取诉讼费用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中华人民***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五十六条 老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侵害提起诉讼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可以缓交、减交或者免交;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鼓励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其他法律服务机构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免费或者优惠服务。

诉讼费由哪方承担

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决定,对当事人有新的证据推翻原判、裁定的再审案件或对自己未上诉已生效的判决、裁定的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由申请再审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