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学名词解释
理论法学指主要研究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知识的法学分支学科,主要包括法理学、法哲学、比较法学、法社会学、立法学、法律逻辑学、法律教育学和法律心理学等学科。
《众合教育核心课程教材系列:理论法学》分为法理学编、宪法学编、法制史编三部分,主要介绍了法的概念,法律价值,法的要素,法律渊源与法律体系,法的效力,法律关系,法律责任。
法律的动态过程,法律适用的一般原理,法律推理,法律解释,法律的历史演进,中国法的发展,法律与社会,宪法的基本理论,国体与政体,国家的基本制度。
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机构,立法,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等内容。
理论法学专业培养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高层次法学理论人才。具体要求是:
1、较好的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有良好的得到品质和学术修养。
2、掌握理论法学专业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教学研究、教学工作或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并能运用该门外国语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4、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心理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