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如何理解“法律行为是有由法律规定,受法律调整,能够发生法律效力或产生法律效果”?
就标题所问:是指一种抽象的行为在法律的框架内,具体实施了这个行为,就发生了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或者要承担法律上的后果。
比如,结婚。作为一个抽象概念,它只有书面意义。一旦实施了,夫妻双方之间就发生了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也要承担相应的后果。不要把后果作为一种坏的结果看待,这只是对法律责任的客观表述。
就内容所问:效力指的是行为本身,效果指的是行为后果。
比如,警察对你说“请出示您的身份证件”。效力说的是这句话本身有约束力,效果说的是你应当要出示,否则警察会对你强制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