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包括人身自由权、财产权、受教育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这些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同时,公民也有义务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依法纳税、服兵役等。

一、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

1.人身自由权:公民享有不受非法拘禁、逮捕、审讯和其它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权力。

2.财产权: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法保护公民的财产权。

3.受教育权:公民享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4.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依法享有选举代表和被选为各级人民代表的权利。

5.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有权通过各种合法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

二、公民应履行的基本义务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公民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违法乱纪。

2.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公民有义务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

3.依法纳税:公民必须按照国家的税收法规纳税。

4.服兵役:符合条件的公民必须依法服兵役。

5.依法参加社会活动:公民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参加社会活动,履行相应的义务。

综上所述: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依存的,公民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国家通过法律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同时也要求公民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履行自己的义务。这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重要基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中华人民***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中华人民***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中华人民***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和国的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中华人民***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