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人格权独立成编的意义

人格权单独成编是我国民法典的一个重大创新,体现了我国法律对人格权保护的高度重视,对消费者尊严以及个人信息的保护也有巨大促进作用:1、落实宪法关于保障人格尊严的基本原则;

2、互联网高科技时代对人格权保护的需要;

3、对传统民法典体系的重大完善;

4、为我们行政执法与公正司法提供了应当遵循的基本规则。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行为人为公***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捏造、歪曲事实;(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