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查起诉离婚案件的进度查询
查询起诉离婚案件的进度查询方法如下:
1、电话联系法院接待窗口查询负责审理案件的法官的联系方式,然后电话询问案件进展;
2、利用网上案件进展查询通道进行查询;
3、关注法院公众号,通过手机进行案件进展查询。
离婚案件的一般流程:
1、提交离婚诉讼申请书;
2、法院受理后进行立案;
3、开庭审理,双方陈述各自诉求;
4、法院调解,尝试和解;
5、调解不成,法院出具判决书;
6、判决生效,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综上所述,查询起诉离婚案件的进度可以通过电话联系法院询问审理法官、使用网上查询通道或关注法院公众号三种方式进行,以便及时掌握案件的最新动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