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先骂人,然后对方动手打我,我没还手,继续骂,致我轻伤,是对方全责吗?

如果对方有错你先骂他,这种情况对方属于“激情伤人”(法律上有“激情杀人”一说,但似乎没有“激情伤人”),就是说是在你言语相激的情况下出手伤人,其责任比无缘无故伤人要轻。但是如果后果严重的话还是要负一定责任的,如果后果不是很严重,看民事调解或者民事责任。你出口骂人在先,在对方动手打你的情况继续骂人,也是有一定责任的。但你是受害人,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应当可以适当声索一定赔偿。具体还要看你在走法律程序过程中的表现了。比如双方律师水平,以及各种相关因素,你懂的。

如果对方没有任何过错你先骂人,可能属于“寻衅滋事”。你的责任比刚才的情况更大一些。

不管谁的过错,谁骂人,谁打人,法律上都是以证据说话。如果没有证据,就另当别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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