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委找人谈话最长时间是多久
法律分析:监察委找人谈话最长的时间可以是6个月。监察委员会找人谈话后,对被调查人进行留置的,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存在特殊情况的,留置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因此,监察委员会在留置的情况找人谈话的,最长的时间可以达到6个月,没有延长时间的,最长是3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三条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