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额打赏后若反悔能退回吗?
直播间打赏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被要回的,但是有几种特殊情况下则是可以当事人或其监护人主张退还,下面分两种情况来分别说明:
一、为什么高额打赏不能退回?
1、打赏行为属于赠与行为。打赏人与主播之间构成赠与合同关系,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即主播)通过开通打赏通道表示接受赠与,打赏人点击“打赏”,赠与合同即成立。
2、赠与财产一旦交付,即意味着财产权利的转移,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除非特定情况下,打赏行为本身无效或者效力待定,打赏财物才可以主张返还。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如果已经完成的,一般除特殊性情况不给予退回。
从以上三点我们可以看出那位榜一大哥狂刷20万打赏,是一种妥妥的于主播的赠与行为,并且他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同时也很清楚自己再做什么,除非他有确实的证据可以举证女主播有诱骗行为,否则是很难退回的。
二、那几种情况下可以退回和撤销赠与?
情况一:网络主播知悉打赏钱款消费人无权处分且明显超出日常生活需要。这种主要是针对未成年(未满8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是8岁以上18岁以下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打赏,监护人可要求返还款项;至于成年人打赏,就要证明主播明知消费人有配偶,且配偶不同意其打赏,且其打赏金额明显超出了日常生活所需,才能要求返还,这种举证难度很高。因此榜一大哥想通过这条反悔也比较困难。
情况二:违反公序良俗的直播打赏无效。如果网络主播与用户之间存在色情、暴力或者存在违背公序良俗并在此关系基础上发生的打赏行为,配偶可搜集相关证据进行起诉维权。如现在某些平台存在的网络色情主播这种打赏是不无效的,而且涉及到违法行业。
情况三:附带条件的打赏。这种性质就应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应参照赠与是否有效进行处理。如果打赏人和主播有私下约定是就属于这种情况。
情况四:线上观看直播后,线下进行赠与的情形。这种情况就不属于消费,而属于赠与。如和主播线下约会所赠送的礼物,打赏人可以主张退回。
情况五:若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高额打赏行为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可以要求退还。
这里还是要补充说一句,现在很多网络美女主播的高额打赏都存在不规范的情况,多以线下谈恋爱,交朋友的方式进行诱骗,但是都存在举证困难的情况。希望那些单身青年或者别有用心之徒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最后偷鸡不成,蚀把米。
补充资料:
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标准: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年满十八周岁的成年人;
(2)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2)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1)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2)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