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裁判文书对适用法律依据应当如何表述

①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职务、以前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是否被逮捕、羁押日期等;

②辩护人和公诉人的情况;

③判决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依据;

④判决结果和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刑事判决一经发生法律效力,就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

一、刑事犯罪的四个构成要件

1、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2、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3、主观要件,体现的是行为人在怎样的心理状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刑法对犯罪构成的心理状态有有哪些具体的要求。

二、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

3、属于自己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首次作出了较为具体的规定,“民事判决书的判决主文应当明确、具体和完整,并符合下列要求:(一)人民法院应当在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范围内作出判决;(二)判决主文应当对当事人的所有诉讼请求和反诉请求作出支持、部分支持或者不予支持的明确结论;(三)判决主文应当具体、明确,便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其他相关组织和机构理解和执行;(四)判决主文不得超出人民法院司法管辖的范围。”参考该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判决主文的表述应当遵循以下三项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