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合同编第791条规定了哪些禁止行为

合同的无效的情形主要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与金某之间就购买房门达成的协议属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该协议是有效的。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解除合同。

完善了合同成立制度,增加规定了电子合同、预约合同、格式条款制度等合同成立方面的制度。对电子合同的订立,《民法典》第491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对预约合同,《民法典》第49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对格式条款,《民法典》第496条在《合同法》原有制度的基础上规定了提供格式条款的当事人应当承担的义务方面,格式条款提供者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面,格式条款提供者负有提示和说明义务,即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在法律后果方面,格式条款提供者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这一新增制度,极大地丰富了契约正义的内涵,对处于弱势缔约地位的合同当事人提供了法律救济,使合同真正成为当事人的自主决定,将意思自治原则真正落到实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合同编)

第七百九十一条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本条还有不得行为:

一、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二、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