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律栏目名称
近年来,在全国各类电视节目中,法制类节目异军突起,渐成气候,无论对党和政府的宣传工作,对电视市场,还是对社会的影响,都在日益扩大。许多法制栏目,如中央台的《今日说法》、《社会经纬》,北京台的《法制进行时》,山东台的《道德与法制》,上海台的《案件聚集》成为了所在电视台的名牌栏目,收视率和观众满意度屡创新高。黑龙江台的《法与你我他》,山西台的《公民与法》,河南台的《法制时段》,陕西台的《社会档案》等陆续推出,在很短时间内成为专业频道的佼佼者。中央电视台还将原有的西部频道,改为社会法制频道,归由国际总公司经营。四川、云南、重庆等地电视台的法制节目,也成为电视台黄金时段的强档节目。从1995年开始,中国广播电视学会正式成立了法制节目委员会,法制节目有了自己第一个专业组织,确定了法制节目作为电视节目专门类别的合法地位。2002年7月,河南、山西、黑龙江、陕西、北京、青岛、长沙七省市法制栏目负责人发起设立“法制频道总监论坛”,成立了“七省市法制节目协作体”,就法制电视节目的现状和政策以及今后的发展走向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讨论。电视工作者通过电视这个窗口,让法律走进千家万户的百姓生活中,让人们在寓教于乐、寓教于理、寓教于情中得到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提高。法制节目的迅速发展,得益于我们国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大环境,也得易于全国电视台把握了机遇和宣传导向,及时把法制节目的发展推上了快车道。但是,在法制节目发展迅速的同时,如何使其与时俱进地健康发展、高效益发展、可持续发展等一系列理论层面上的问题尚未得到充分研究,为此,本文就法制节目的现状、拓展的空间以及存在的问题作一个探讨。 法制栏目特点和现状 据国家广电总局收看收听中心在2000年8月的统计,45个全国卫星频道中,已开办了法制专栏的有33个台。目前法制节目已无可非议的跻身于中国电视台的主流地位。以法律为准绳,用镜头记录着中国法制生活的精彩瞬间,从法律和道德的双重视角来审视社会生活,审视情与理、情与法、是与非,把转型期的中国社会矛盾展示出来,并寻求法律解决途径和过程,同时给予道德层面的深刻评判,使之更耐人寻味,更发人深省,为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制气氛,唤起大众依法律己、依法做人、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在弘扬法制的过程中,丰富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电视媒体理念,同时也极大地拓展了电视传播空间。各家电视台的法制栏目各具特点,本文以几个卫视台为例,分析栏目内容的特点和现状。 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1999年1月2日,央视台推出一个全新的法制节目《今日说法》,该栏目采取以案说法、大众参与、专家评说的节目样式。以重在普法,监督执法,推动立法,为百姓办实事为栏目宗旨。2002年8月15日,扩版后的栏目推出一句响亮务实的新口号:点滴记录中国法制进程,使整个节目比以前富有更曲折的故事情节,更细致的人物刻画,更详尽深刻的法律阐释。该栏目几乎每天都有一案例,通过案例介绍,法律专家的点评,深入浅出地讲述法律知识,给老百姓提供了易学易用的平台。而主持人撒贝宁更是以独特的主持风格、丰富的法律知识赢得了全国老百姓的喜爱和认可,为这个非黄金时段的栏目赢得了收视率。 辽宁电视台的《法制时空》以“追踪法制热点,普及法律知识”为宗旨,用法制的眼光透视人们关注的热点事件和社会现象。该栏目分为7个版块:现场追踪类:以纪实手法记录正在发生的案件的过程,突出强烈的现场感;暗访类:对违法违规现象进行明查暗访的曝光揭露,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查处;通缉类:选择一些悬而未决和案犯正被通缉的案件,通过电视手段把现场分析传达给观众,让观众参与,提供案件线索,协助警方破案;以案说法:以各种案例为切入点,以讲故事的叙事方式,让情理在案件中呈现出来,并在矛盾纠葛中诠释法律的内涵,从而达到普法的目的;跟踪调查类:通过对一些久拖未决或不“透明”的案件的跟踪调查,客观、公正地展现调查结果;警示类:以一些发人深省和具有警示教育的案例,进行全方位挖掘,通过对罪犯的采访,揭示犯罪的心理历程,以达到警醒人的目的;回复类:联合执法部门对观众所遇到的问题进行调查了解,将结果回复给观众,解决百姓实际困难,对老百姓关注、反映强烈的节目,适时在演播室内请专家分析和探讨。 山东电视台的《道德与法制》,是全国开办时间最长的法制节目,从1986年创办至今,屡获全国大奖。电视法制节目要想真正担负起普法和释法的社会责任,必须在现有基础上更上一层楼,这样才能谋求更新的生存态势,获取更大的发展空间。该栏目正是基于此,在发展上做足功夫。首先他们树立深刻的传播理念,善于抓住生活中最基本的法律关系,跳出单纯揭露犯罪过程和表现猎奇性细节的误区,将案件的报道和讨论引向社会深层的经济背景、民族文化心理乃至社会个体生存境遇的展示,将法律与社会变革时期的宏观环境联系起来,从类似的案例中寻找特性,挖掘案件背后蕴涵的典型性本质,然后与整个法制建设联系起来,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这样,就实现了一个由“面”到“点”,再由“点”到“面”的过程,使节目变得更有深度和立体感。其次,选题突出人文关怀。由于法律涉及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一个成熟的法律节目也应当做到社会的全面引导,对于不同层次,不同身份背景的对象,对于民事纠纷,对于边缘性法律问题,进行深入地观察和思考。再次,生动挖掘案例,通过案例背后的本质,通过深入浅出的“讲故事”的方式,给观众借鉴和思考。从一个案例本身上升到法理的解释和宣传,真正做到“寓教于乐”。 河南电视台的《法制时段》,以全新的理念、个性化的风格,使该栏目办出自己不同凡响的特色。注重新闻的时效意识:为了突出快捷、及时的长处,每天独家报道“赶第一案发现场”,最大限度赢得观众,增加收视率。树立全局大台意识:立足全省,面向全国,用全局性的视点,关注省外法制动态,深挖省内法案资源。打破常规编辑理念:不再沿用介绍案件、专家点评模式,而是采取倒金字塔的“片断呈现式”思维结构方式。以最新时效,用准确鲜明的法律视点,关注全国,特别是河南每个时期最具影响的法制现象和法律案件。他们用“特写式”信息播报,通过互联网、重要法制报刊信息,选准法律视点,有事实、有观点。如“某省重处涉官贪污案”,不单是介绍案情,还要电话采访当事人,或派摄制组实地拍摄。用“片断式呈现”,对时效性差但法律含量高的案例设法寻找“最新”报道点。例如“半年前立案的买凶杀人案近日开庭审判有果”,以审判为报道切入点,然后再回叙案情经过。这种报道模式有别于传统法制报道惯用的模式,报道的着重点从原有的“重过程描述”转向最具法律含量的“横断面”的充分呈现,减少了呆板的说教成份。 重庆电视台的《拍案说法》在选材上着重考虑选取情节曲折的案件,以画面取胜,吸引观众眼球;在叙事方式上,力求“开门不显山露水”,叙事结构层层递进、悬念迭出、环环相扣、一一解开,突出《全景报道》电视特稿式叙事特色,力争掌握案件的第一素材,运用演绎的手法再现某些关键且鲜为人知的细节,结合加工形成新的第二看点;在形态架构上,把纪实性节目与谈话节目融合起来,以纪实追踪案件侦破,直击案件庭审,讲述法律故事,辅之以演绎手法,回述案件中极具冲突与悬念的关键细节,突出鲜活的过程,满足观众收视需求,进而在观众对案情事实充分了解并有一定情绪积淀的基础上,对有观念冲突、富有悬念的部分进行拓展延伸,将案件中的关键人物、权威法界人士、社会公众人物引入演播室,在分析其内心世界,关注其人生命运的同时,让他们与观众一起参与情理、法理的辨析与讨论,充分凸现以纪实风格目击案件,以故事手法凝聚观众,以章回结构连续编排,以演播室精彩谈话演绎话题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