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或被股民集体索赔,在法律层面意味着什么?

距离康美药业2019年4月30日?暴雷?事件已经两年了,法院、证监会对于审计机构、康美药业等多方面的处罚决定和后续处理已经相继出台了。2021年3月26日,广州中院发布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明确权利人范围及登记期间。早在2021年2月10日广州中院经依法审查作出裁定,决定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康美药业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而后,投服中心发布公告正式接受投资者委托替投资者打官司索赔。

1、股民集体索赔的法律依据。

新《证券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投资者提起虚假陈述等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时,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且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可以依法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投资者保护机构受五十名以上投资者委托,可以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并为经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确认的权利人依照前款规定向人民法院登记,但投资者明确表示不愿意参加该诉讼的除外。这种?默示参与,明示退出?是证券集体诉讼的核心特征。在这种集体诉讼之下,股民可能根本不用参与任何诉讼过程,就能收到赔偿款。?

2、这起诉讼有望成为中国首例集体诉讼。

集体诉讼制度从开始实行至今,还只是在尝试阶段,尚未施行,康美药业此次的集体诉讼有望成为中国首例集体诉讼,它将成为宝贵的经验,如果经证实确有效,就会大范围推广下去。此外,最高院司法解释强调了特别代表人诉讼的公益性,即对于投资者参与代表人诉讼产生的相关费用予以最大程度的减免,鼓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积极参与代表人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