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诉讼代理律师的风险(小论文格式)

非诉讼律师事务,是指律师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在其职权范围内为当事人处理不与法院、仲裁委员会发生关联的律师事务。

编辑本段主要包含方面:

1、解答法律咨询及代写诉讼文书

这是每个律师都会涉及的非诉讼业务,但被众律师忽视。解答好法律咨询,既需要律师具备深厚的法律功底,更需要丰富的实践经验,否则,只会能当事人带来误导。切记:要把法律咨询当做自己的律师事务来重视,它同们会影响自己的声誉与前程。律师代书包括:诉讼文书,包括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申诉状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包括委托书、遗嘱等;非法律事务文书。

2、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律顾问

既为法律顾问,主要负责的还是非诉事务,公民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所以聘请法律顾问,就是为了避免诉讼事务的产生,使自身的行为更加符合法制规定。例外,律师作为企业的法律顾问,既要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法律建议,还要协助企业进行完善的法制化管理,制订章程、合同管理规定、员工手册等,这些既需要律师同时具备经济及管理知识。

3、合同的谈判、协商、草拟、审查、修改等

。合同、协议在律师的参与下,制订的将更为规范,有利于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也为将来的纠纷提前打下预防针。合同方面的律师事务分为三阶段: 1)备约阶段。此阶段,律师可从委托人处获取尽可能多的信息,包含委托人、合同对方,并拟制出谈判方案。同时,还应为委托人讲解现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缔约阶段。此阶段,合同双方会就相关事项进行谈判协商,律师参与谈判,亦可向对方说明己方要求法律依据之所在。 3)履约阶段。合同生效后,并不意味着必然能够履行完毕,实际情况需要合同中止、变更、解除时,律师可以代表委托人与对方协商解决。意见。

4、律师见证

律师见证在中国大陆,正处于初始阶段,也越来越为当事人意识到。其相比公证,具有费用低廉、办理快捷之优势。律师见证,是指律师受当事人委托,根据亲眼所见,以律师事务所名义依照法律规定,对委托人发生的法律事件或者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一种律师事务。 律师代办公证

5、律师代办公证

是指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代为办理有关公证事宜的一种非讼法律事务。

6、资信调查

资信调查是指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对被调查人的商业信誉、经营状况等所进行的调查活动。比如,针对某企业的资信调查报告一般应包含如下多方面内容:公司概况、公司简历及组织结构、负责人情况、财务状况、往来银行、付款记录、经营情况、现场调查情况等。

7、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函

法律意见书是指律师应当事人之委托,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根据委托人所提供的事实材料,正确运用法律进行分析和阐述,对相关事实及行为提出的书面法律意见。律师函是指委托应当事人之委托,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向委托人指定的当事人发送就相关事务进行声明的函件。律师函同律师见证一样,流行不足十年,皆由港澳传入深圳,又从深圳逐渐传向全国各地。 律师不仅仅是帮助当事人出庭打官司的,在一个法制社会,律师在非诉讼律师事务中必将会大有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