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培鸿的人物简介

1994年毕业于云南师范大学,获哲学学士学位。曾在昆明师范学校(现昆明学院)任教5年并获云南省教委嘉奖,。出于对人的自由和生命权利的尊重,自1999年辞去公职进入律师行业以来,就职于云南知名律师事务所,即始终执著于刑事辩护,矢志不渝,尤其长于庭审及重大案件的法理分析。

张培鸿律师在中国刑法学研究会1999年年会上以《辩护何罪》一文首次明确提出废除刑法第306条的建议;2003年10月,同翟建律师一道,以《证明还是反驳》一文首次明确提出辩护人的责任应当是反驳责任而不是证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