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宠物食品报关需要哪些资料
需提供的材料:
(一)《进出口宠物食品标签审核申请书》:按要求填写完整的《进出口宠物食品标签审核申请书》
,标明申请日期、申请人签字并盖公章。 (二)宠物食品标签样张***8份。
(三)进口宠物食品在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及销售的证明文件。
(四)生产商和经销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外资企业需提供外企登记证(复印件) (五)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六)如标签中特别强调某一内容(如皇家特级、销售经久不衰、法定产区、珍藏版、 **指定产品)时,须提交证明材料。
(七)如标签上标注经GMP或ISO9002认证,则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八)如标签上标注曾获得某些荣誉或奖牌,则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九)保健食品则需提交卫生部批准的保健批文(复印件)。
(十)检验检疫机构根据审核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十一)所有的审核上报材料,凡有外文资料的均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件,并加盖申请单位的公章。
二、标签样张:
(一)申请审核的宠物食品标签样张应为最终进出口时所实际使用的标签样张。 (二)标签样张制作时应尽量将所使用的标签制作在同一页A4纸上。如标签样张大于A4纸的,在提供原样张的同时,还须提供不小于7寸的照片或扫描在A4纸上的样张3份,以便制作证书用。
(三)进口宠物食品标签只须提供进口时所实际使用的标签样张。当需要在原标签上加贴中文标签时,中文标签应加贴在主展视版面的固定位置,加贴好后形成标签样张,报请审核。宠物食品进口时,加贴的位置及内容必须与所审批合格的标签相一致。
(四)宠物食品标签中标注的外文内容,则需提供一份样张翻译件进行说明,以解释标签中外文的含义。
三、需加盖公章资料:
1.生产商及销售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销售证明或原产地证明
3.盖章纸40张(所有资料都要盖章20张) 4.样品(带包装盒)达到200g
5.原标签样张2份原样张的翻译件2份 6.中文标签样张(电子版)
7.盖过章的申请书2份(宠物食品标签申请书) 8.宠物食品成分表(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