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住院陪护假2023年新规定
父母生病陪护假新规定,具体如下::
1、多地立法明确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其中福建、湖北、黑龙江、广西、海南、重庆六个省区市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配套法规中规定了独生子女护理假;
2、设立了独生子女父母陪护假制度;
3、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独生子女家庭,独生子女父母单方年满六十周岁的,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低于15天的陪护假;
4、职工在陪护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父母住院陪护假请假条件如下:
1、教职工本人为独生子女;
2、住院父/母年满60周岁以上;
3、请假时间属于父/母住院期间。
父母住院陪护请假流程:
1、“独生子女父母住院护理假”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自然日);
2、教职工应提交满足上述请假条件的相关材料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手续由所在单位审批;
综上所述,父母护理假简单来说就是员工本人父母若出现需要护理的情形,包括患病住院治疗、失能,则每年可以请休不超过 10 个工作日的父母护理假;父母护理假为带薪假。
法律依据: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七条
设立独生子女父母陪护假制度。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独生子女家庭,独生子女父母单方年满六十周岁的,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低于十五天的陪护假。职工在陪护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