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是什么意思

1、“承租”就是租用的意思。

2、承租人可直称为“租赁人”,比如有一物业主对其所有的某一些特定范围,如摊位、店面、商业场所或居住所进行对外出租,那和该物业所有者进行协议签约,租赁该场所或居所的另一方就是“承租人”。

3、关于承租人变更问题,目前的直接相关的法律及政策依据主要有《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建设部第42号令)、《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公有房屋管理的若干规定》及《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等。《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租赁期限内,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4、相关规定:《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第七条:租赁期限内,乙方同一户籍***同居住一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的家庭成员愿意继续履行原合同,其他家庭成员又无异议的,可以办理更名手续。通过以上规定,承租人的条件大致为:原承租人外迁或死亡、与原承租人同一户籍、***同居住一年以上、无其他住房等。而且还要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同意才能办理变更登记。而实践中各个房管部门具体的实施细则也不一致,有的要求只要户籍在内就必须经过其同意,有的认为跟户籍没关系,必须实际在承租房内居住。因此,现在关于承租房的管理相当混乱,很多问题无法通过行政程序解决,只能诉诸法院,而法律制度的不完善、政策的不统一,也给法院审理此类案件带来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