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的学位授予点

南师大法学学科通过20多年的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目前法学院拥有法学博士后流动站(2003年),法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下含10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军事法学,200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江苏省法学一级学科重点学科(2007年),同时获得法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学院设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03年)和法学本科专业(含法学和国际经济法学两个专业方向),形成了从本科教育到博士后流动站的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法学理论学科在“九五”、“十五”和“十一五”期间先后被江苏省人民政府评为省重点学科,诉讼法学学科被江苏省人民政府评为“十一五”省重点学科。2007年,法学理论学科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