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营业两年法人现在考虑办社保,是否从现在申请开始计算
社会保险制度是社会的“稳定器”、“减压阀”,是维系社会和谐的一条重要纽带。然而,湖北随州铁树纺织印染公司1554名退休老人因为公司没有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破产后退休职工养老金锐减,不得不经历一连串的集体上访,最终走上民告官之路。
当前,一些地方在发展中将效率优先原则绝对化,造成社会公平缺位,加上劳动保障部门缺少刚性手段,以及在严峻的就业形势下职工对未来权益顾及不到等因素,职工社保权益被架空的现象比较普遍。
“随州社保第一案”敲响警钟
湖北铁树公司曾是随州市最大的国有企业,2002年12月宣告破产。令全厂一千余名退休和内退职工没想到的是,从2003年元月开始,他们的退休金突然减少了109元到156.56元不等,人均减少127元。
铁树公司早在1988年就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企业破产,退休金何以锐减?退休职工们四处走访才了解到,在企业破产前,铁树公司并不是按照法律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而是瞒报、少报了缴费基数,其“差额”部分由企业自己支付。企业一破产,就无人支付这部分“差额”了。
每月100多元的退休金对这些老人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收入,从2003年1月开始,1000多名退休职工不断到相关部门上访。长时间上访没有任何结果,这些老人却熟悉了社保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便开始了漫长的“依法维权”之路。
2005年6月21日,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责令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履行依法审定1554名退休人员自1996年至2002年间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履行责令铁树公司破产清算组补缴相关欠缴社会保险费的行政职责。
这起历时两年多、涉案人数1500余人的官司似乎已经一锤定音。然而,记者采访时发现,官司虽已终审,问题却远未解决。退休职工代表说,二审判决已经半年多了,执行却不见动静。
令人更加担忧的是,铁树公司职工社保权益被架空在全国并非个别现象。基层社保工作者说,社会保险政策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以前有许多企业是协议缴费,并没有依法足额缴纳。
资本与民生孰先孰后
记者在调查中看到,企业少报、漏报、欠缴社保费用的现象非常普遍。湖北省有关部门对天门、荆门、荆州、咸宁、孝感五市的市直企业参保情况进行抽样调查,养老保险参保户数占当地工商登记户数的比例不到10%,最低的只有2%;占税务登记纳税户数的比例不到30%,最低的只有5%。另一方面,伴随国企改组改制力度不断加大,欠缴社会保险费的问题暴露得越来越多,全省仅养老保险欠缴保费就有45亿元。
虽然许多地方反复强调社会保险的重要性和基金征缴的紧迫性,但同时又强调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要考虑一个地方的实际情况,面对实际问题时往往牺牲社会保险,强调企业发展。有的地方以为外来投资企业、民营企业创造“安静日”为由,为部分企业逃避缴纳保险费创造“避风港”,有的地方甚至把不参加社会保险作为招商引资的一项优惠条件。另一方面,“老板”即资本所有者是社保扩面的阻力之一,由于资本追逐利润最大化的本性,“老板”们往往把缴纳社保费当作企业的成本能省则省。
针对以损害职工社保利益为代价来发展经济的现象,一些基层社保干部提出,在当前体制下,应该将基金征缴作为政府的硬指标,增强考核的刚性。孝感市孝南区劳动保障局副局长唐道文说:“建立和谐社会应该将社会保险作为评价政府政绩的核心指标。”
“围桶战术”凸显法治尴尬
我国的法律法规对于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早有强制性规定:1993年劳动部发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规定》,对单位和职工不缴、少缴、拒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999年国务院发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及劳动保障部制定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对缴费基数与强制性作出规定,并明确了劳动保障部门的征收、监督、管理职责。
尽管法律对社会保障早有刚性规定,但是这种刚性还十分脆弱,劳动保障部门对此深感无奈。随州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孔祥迎说:“接到法院的判决,我们觉得十分委屈,说我们不作为是不可能的,劳动保障部门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来扩大征缴面,提高基金征缴率,但是我们没有强制手段,法律法规与实际运作不能对接。”
事实上,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为加强社会保险的征缴采取了很多措施。唐道文用“围桶战术”来形容他们的工作:通过舆论和典型案件曝光,通过与企业主开联席会议寻求互动平台,通过与相关部门联动,公正、公平、公开地处理投诉、举报案件等等,不断给企业施加影响,促使其参保缴费。像孝南区一样,中部地区的基层劳动保障部门普遍都是靠“跑断腿、磨破嘴”的方式来加强征缴。但是,谈到法律刚性,他们都说,不可能刚性执行,也不能刚性执行,只能循序渐进。
因为职能部门的征缴手段过于弱化,造成社保基金缺口不断扩大,基金压力越来越大,这已经成为当前社会保险面临的首要难题。据了解,去年湖北省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达20亿元左右。基层社保干部呼吁,完善社保体制关键是要完善社保立法与执法体系,以法治精神实现社保体制的刚性。
“饭碗”大于保障的无奈
社保权益得不到真正落实,也有职工自身的原因。一方面,面对目前我国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基本格局,社会保险的需求往往让位于就业岗位的需要。本来,企业主不给办社保,职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提请监察,甚至可以请求法律援助,但是他们却往往保持“沉默”,特别是在新兴的私营企业里。对此,许多职工给记者的回答是:能够找到“饭碗”已属不易,谁还有勇气为今后的保障跟老板“翻脸”呢?
另一方面,与社会保险相比,职工对当前收入的要求更为迫切。目前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女工生育五项保险的费用合计占到了工资总额的40%左右,全部缴纳许多企业难以承受,对职工当前的收入预期也影响很大。
采访中,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讲了一件事情:一个招商引资的新企业,社保部门已经做通了老板的思想工作,准备参保了,却遭到全厂60多名职工的反对,他们不愿意参加社保,因为他们宁肯领到更多现时的工资。唐道文对记者说,尽管各级政府以开会等形式反复强调参加社保的重要性,但这些工作并没有发挥太大作用,职工参保的积极性还是不高。
综上所述,尽管职工社保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存在各种困难或阻力,但这项制度必须往前推,因为它是一种保障,事关职工切身利益及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记者皮曙初袁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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