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的借条纸条小字小起法律保护吗?

1、只要借条上清晰的载明了借款人姓名、贷款人(出借人、债权人)姓名、借款数额、币种、利率、还款期限及方式,并由借款人签字或盖章,借款人在借条上签字系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未受到欺诈、胁迫等依法应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下,该借条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

2、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借款人随时可以偿还借款,贷款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偿还。

3、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发放借款时成立。

4、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于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约定了支付利息的,不得违背国家关于贷款利率的限制规定。

5、借贷双方约定年利率为百分之24的,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年率超出百分之36条的,超出部分的约定利息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经支付的超出年利率百分之36部分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合同法》8条、52条、54条、206条、210条、211条

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