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法以什么为依据
国防法以宪法和基本国防法律为依据。
中国《中华人民***和国国防法》是为了建设和巩固国防,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
2020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和国国防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修订情况
1997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同日中华人民***和国主席第84号令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
2020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和国国防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修订历史
中华人民***和国成立前夕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同纲领》于1949年9月29日颁布,具有临时宪法的作用。
随后起草制定的中华人民***和国宪法历经四部,均以相应的年号作为区别。一般默认的宪法为最新版本,即八二宪法的2018年修正版。
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选举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宣告了中华人民***和国的成立。
并且通过了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同纲领》。1949年颁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同纲领》,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宪法,却为宪法的订立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