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城管不允许小商贩沿街摆卖是根据什么法律法规?

城管不允许小商贩沿街摆卖根据的法律是:

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以及第四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还有就是《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上位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以及第一百零四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以依法给予罚款;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有前款行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迅速恢复交通。

所以城管不允许小商贩沿街摆卖与无证经营是不需要有太大关系的,无证经营是工商部门主管的,城管与工商也不是一个部门的。

扩展资料:

城管的执法范围:

1、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2、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3、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4、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5、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政处罚权。

6、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7、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场所的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