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男子背负7条人命,被判死刑后却仍在法庭上叫嚣,他为何要这么做?
他之所以这么做,主要是因为对法律没有敬畏之心,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罪行和过错。依法治国,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该男子缺乏对法律最基本的敬畏之心。我们都非常清楚,法庭是一个比较严肃的地方,而且法律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该男子不但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而且居然还敢在法庭上叫嚣,面对自己的罪行和各项证据都没有认错悔过的心理,这样的人简直就是无可救药,同时也是一种无知,缺乏了对法律的最基本的敬畏。
另外在人性的弱点当中,卡耐基早就已经讲过,邪恶的人,他们总有一种自我标榜和一种超价值观念,他们面对自己的遭遇和自己的所作所为和人生处境,都会将这些过错通通归咎于别人的身上,并不会认识到这是自己的过错,显然这也属于人性的弱点的范畴。对于这一名男子之所以敢在法庭上面叫嚣,主要的原因在于他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罪行,也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过错,他认为自己目前的处境和自己的所作所为都是这个社会给自己造成的,典型的一种报复社会的心理,总觉得自己没错,是对方的错,这是一种扭曲心理。?
在人性的弱点当中有的人会通过一种错误的观念,错误的行为来彰显自己的了不起,并且想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彰显自己的重要性。我记得在我小的时候,有的学生会通过错误的方式来让自己出名,比如有的人被全校通告批评,他们不仅不以为耻,反而觉得是一种骄傲,因为在整个学校的人都认识了他,都知道了他这个人,所以该男子也受到了这一种心理的影响。从正规的途径得不到别人的认可,就用这种错误的行为来彰显自己。
不过该叫嚣的男子最终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且被判处死刑,当然也不排除,他为了保护另外一名***犯,所以说出了这种叫嚣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