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法学院法学院的组织机构

山东政法学院法学院,是集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和党建为一体的组织机构,是负责山东政法学院法学部分学科的科研、学术研究和本科、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 法学院内设办公室,法理教研室,宪法教研室,行政法教研室,法史教研室以及其他若干专业教研室,团总支等机构。

法学院另设有自发挂靠性科研机构六个——农权研究所、行政法制研究所、比较法研究所、法律方法研究所、法务会计研究所和宪政研究所。分别由刘炳君、窦衍瑞、赵玉环、侯学勇、白岱恩等同志担任所长。

长期以来,法学院的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和党务与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学院党委和学院行政的总体工作部署,确立了“倡导良好学风、抓实道德养成、树立良好形象、一切为学生成才”的办学理念。建设和树立“法律四系”品牌,坚持推行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指导方针,结合法学院师生员工特点和谐有效地开展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和党建工作;积极配合学院深化改革,完善工作体制和各项制度,以真诚务实的工作不断推进各项工作向正规化、制度化方向发展;努力提升法学院的综合竞争力和大学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