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淡的东京大审判
综述
日本战败,世界将进行对日本的大审判,正义已经来临。远东国际法庭的设立,给了众多国家控诉日本罪行的平台,也为日本民众提供了一个认识其所犯罪恶的窗口。
此次审判开始于1946年5月3日,结束于1948年11月12日,在此时,时间真的很廉价,1945年投降的战犯竟然又多苟活了这么长时间。这是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时间最长、战犯律师团最多的一次重大审判。在这个过程中,法庭开庭800余次,庭审记录近5万余页,证据4300多件,判决书长达1200多页。
“东京大审判”代表着正义对邪恶的审判,但却没有判予邪恶“死刑”,这是一场被邪恶“调戏”的审判,失去了其应有的意义,它代表不了正义。
人员:代表团和战犯
代表团人员的多少,某种意义上是代表着一个国家对战犯毁灭的决心,当然也不排除一些国家利用众多的代表团成员进行别有用心的阴谋活动。
参加审判的国家***有11个,其中中国代表团人员13人,苏联代表团70余人,美国最为庞大,竟达到了100多人。中国所派的人员实在是太少了,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也是中国政府最严重的失策。美国在战争中所受到的损失和虐待远远小于中国和苏联,但是自诩为出力最大的美国人,从始至终都想保持着对此次审判的支配地位。每个人都明白,自从欧洲划界,美苏冷战就已经开始了。此时美国为自己谋取未来的地缘优势和强化自己的战略优势也就顺理成章了。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中国这句古话无时无刻不在彰显其深刻的意义。
战犯人员的多少,代表着对邪恶审判的强度。然而,很可惜的是,轰轰烈烈的东京大审判到最后落得一个虎头蛇尾的下场,徒增笑耳。
国际法庭划定了甲、乙、丙三个等级的战犯,其中甲级战犯26名,剩下两级战犯人数有很大的变动性,随时都有可能增减。但就算是26名甲级战犯,各国也出现了不少差别。中国政府所列战犯第一只为间谍头子土肥原贤二和板垣征四郎,第二只为关东军司令本庄繁,第三只为南京大屠杀制造者谷寿夫.........***11人。而国际法庭所列战犯第一只为太平洋战争的主要发动者日本前首相东条英机,其后为:荒木贞夫、板垣征四郎、大川周明、大岛浩、冈敬纯、贺屋兴宣、木户幸一、木村兵太郎、小矶国昭、佐藤贤了、岛田繁太郎、白鸟敏夫、铃木贞一、东乡茂德、土肥原贤二、永野修身、桥本欣五郎、畑俊六、平沼骐一郎、广田弘毅、星野直树、松井石根、松冈洋右、南次郎、武藤章,***26人。
后来,被麦克阿瑟故意冷落的苏联人姗姗来迟,他们要求在甲级战犯的基础上另加5人,此举遭到美国人的断然拒绝,最后双方妥协,另加上了梅津美治郎和重光葵两人,这样一来,甲级战犯就变成了28人。为何苏联人会坚持要将重光葵和梅津美治郎加入甲级战犯名单呢?这是因为,前者主导了张鼓峰事件,而后者则在东北地区一直谋划对苏作战的企图。
盟军在开始时逮捕了大批的日本战犯,但是收到审判的战犯却少之又少,这不能不说是资产阶级的局限性。
拖延:审判长达两年之久
在审判期间,由于各方的扯皮捣蛋,证据的调查印证、证人的传唤、文件的互译、法庭宣读等原因,这一场正义的审判竟被拖长到2年零6个月。这不能不说是东京大审判的一大污点。
正义不是不需要时间来证明自身的清白,但是依靠无赖的方式拖延审判,磨去人们的怒气、消磨掉世人的耐心,这种做法不能不说是非常可耻的,而那些所谓的维护公平正义的欧美国家却又都擅长此道。
被美国有意纵容的日本罪犯又顽固的否认罪状,东条英机曾说:对一切诉因,我声明无罪。另外其余的甲级战犯,面对起诉,竟然无一人肯认罪。这样就使得法庭必须对其进行一一指控。甚至有日本的甲级战犯松冈洋右以其流利的英语为日本的侵略进行诡辩,并以此洋洋得意。
就这样磨来磨去,检察方竟然被迫用了半年的时间收集提供各种证据,用来指控这些狡辩的战争魔鬼。此外,由于法理上的认知不同,各国之间对战争的行为罪责认定理念的不同,都导致了这场审判迁延日久,费时耗力。
歧视:欧美法系,开脱罪责
现在的中国基本上实行的是英美法系,其根本的特征就是,先假设本人无罪,然后以相关证据去证明其罪责。这种无罪推定的形式在现代得到普遍的认同,但在当时却让中国吃尽了苦头。
中国法律自古以来实行的是“有罪推定”,即先假定一个人有罪,然后再用相关证据证明其无罪。这种论罪的方式延续千年,深深植根在中国人的脑海中,以至于在东京审判的法庭上,当国民政府军政部次长秦德纯到法庭作证时说日军‘到处杀人放火,无所不为’,被斥为空言无据,几乎被轰下台。”另外还多次在法庭上被英美律师驳斥的哑口无言,苦不堪言。另外,由于国内战争迅速向南推进,因此想要回东北寻找罪证已经是不可能的了。
可以说,依照西方法律界的思维方式,中国如果想要证明日本战犯犯下了滔天大罪,就必须拿出足够的证据。而这恰恰是中国代表团的软肋。此次中国代表团***派出13人参加此次审判,而其中还有人不懂英语,能精通欧美法系的人更是少之又少。这无疑让中国代表团吃尽了苦头,而那些居心叵测的欧美律师们就利用这一点为日本战犯开脱罪责。
作为审判对象的日本,其应属于东亚文化圈,并且受其侵害最严重的国家基本上是亚洲国家,那么,用亚洲国家的法律对其进行审判应当是理所应当的。但是由于美国是战争机器最强大的国家,其蛮横和霸道的特点也严重干扰着这次审判,而它为自身利益量身定做的种种规则和拥有的特权也让正义的天平向邪恶一方倾斜。
辩护:为战犯保驾护航的律师
甲级战犯有28人,但是法庭却为其配置了150名左右的律师进行辩护,基本上每名战法会有5名左右的律师配置。这些律师有110名左右的日本人,40名左右的美国人。
相比较而言,中国代表团一***才派出了13人,用13人去对抗庞大的战犯律师团,这显然是很困难的。审判日军侵略中国的部分主要集中在东北、华北、南京大屠杀这几个重要的点。南京大屠杀的证据相对而言比较容易找到,不仅有大量的照片照片留存下来,而且还有相应的人证和影像资料。但是对于侵略华北和东北,日本战犯不承认,中国方面又找不到足够的证据。
虽然战争期间惨案每天都在发生,但是这些欧美法官们可以轻易的相信希特勒在欧洲的暴行,但是却不肯相信日本人在中国犯下的罪孽。他们咄咄逼人,誓要中国政府拿出强有力的证据证明犯下了罪恶。
如果他们真的踏上中国的土地,他们定不会要求的如此冠冕堂皇,义正言辞。日本对美国犯下了点点罪行就被判为罪大恶极,罪不容诛,而伤亡了数千万人的中国却在拿出诸多证据后,仍然不能达到将恶魔绳之以法的目的。这就是掌握话语权的英美国家,这就是自诩为为罪犯提供最大公平的欧美律师。
为一群罪犯尽心尽力的辩护,层层刁难受害国家的指控,这些律师是为魔鬼服务的,这个法庭也是开在地狱中的,他从来不曾来到人世间为世人伸张正义。在审判中,由于2个美国律师胡搅蛮缠,从而被法庭直接赶出了大厅;还有很多美国律师把中国的“谈虎色变”当成了一只真的老虎。可见,这些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律师们是昧了多大的良心的良心。
纵容:被释放的战犯,差点 被“强奸”的正义
在审判之前,日本战犯已经有多人畏罪自杀,逃脱了法律的审判。如日本前首相近卫文磨,服用氰化物自杀;日本陆军元帅杉山元、东部军管区田中静一大将等一批高级将领相继自杀。另外中国政府提报的关东军司令本庄繁也提前自杀死亡。
最可笑的是东条英机,他本来打算自杀,却因为他是左手开枪导致没能准确的打中要害,最终被救活接受盟军审判。至于他为什么不用已经准备好的切腹战刀或口袋里的氰化物自杀,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在审判期间,大川周明发疯,永野修身和松冈洋右病死,剩下的25名甲级战犯全部被判刑,其中东条英机、广田弘毅、松井石根、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武藤章、木村兵太郎被判处绞刑,起于的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在服刑期间,梅津美治郎、白鸟敏夫、东乡茂德等三人病死狱中,剩下的人在五六十年代也都被麦克阿瑟提前释放。甚至被释放的重光葵还担任了外务大臣、贺屋兴宣被释放当年就当选议员、其后又当选法务大臣,而岸界信更是在以后当选了日本首相,重登权利巅峰。
至于其他的第二批,第三批战犯,他们受到的处罚可想而知,只其中要数麦克阿瑟“居功至伟”,当仁不让的称为了日本人的再生父母。
所以,除了被各国单独审判的二三级战犯受到了严厉的惩罚,其余在日本国内受审的战犯基本上没有收到任何的严厉处罚。唯一值得欣慰的是有7名甲级战犯被绞死,不过这个过程也并不容易,因为主法官韦伯、荷兰法官、法国法官、印度法官、新西兰法官等5国法官认为不应当判死刑,所以投了反对票。幸好中国法官梅如傲先生极力争取了剩余其他国家法官的支持,这才使得以6:5的微弱优势判处了东条英机等7人死刑。
缺席:亚洲国家被排挤,印度法官“混账”
在此次审判中,***有11个国家参与了审判。分别是:中、美、苏、英、法、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荷兰、印度、菲律宾。
在这些国家中,只有中国、菲律宾和印度是亚洲国家,其余8国全为白人国家,这实在是此次审判的最大遗憾。我们知道,日本发动侵略,受害最深的是亚洲国家,而审判中,大量的亚洲国家缺席,被白人们一手操纵的审判如何能够做到公平正义呢?在日本侵略亚洲期间,东南亚各国,中国,南亚次大陆等国家都受到了日本的野蛮屠杀,这种刻骨铭心的仇恨是刻入骨髓,痛彻心底的,所以由亚洲国家代表正义的一方对日本进行审判,这样才能最大程度的彰显正义,取得公平,惩罚邪恶,警醒世人。
然而,用白皮肤的人去审讯对他们造成肌肤之痛的日本战犯,他们会那么尽心尽力吗?他们会体会到那种被屠杀、被蹂躏、被践踏的感觉吗?对此,我们保持严重的怀疑。
事实上,这些欧美国家的法官在对犯人定罪的过程中,往往忽视掉了亚洲人民所承受过的苦难。他们习惯于不经意间就下手轻了,从只有7人被判处死刑就可以看出来他们惩罚罪犯的心是多么的虚伪。若不是梅如傲法官不辞辛劳、忙碌奔波呼喊相告,恐怕没有任何一个日本人会在东京的法庭上受到绞刑。
更可笑的是,作为亚洲国家的印度,其法官竟然狂吠“所有战犯无罪”,这是多么大的讽刺啊!诚然,战争是国家的行为,不能让个人完全承担这种责任,但是,难道把罪名归于一个国家,从而让任何一个侵略国国民都逃脱惩罚吗?既然国家作为一个整体的存在,那么是不是也就意味着,作为侵略国的一份子,每一位国民都应当受到法律的审判呢?这样对所有人进行审判,不就意味着对国家整体的审判了吗?
所以,印度法官如此脑残的言论是多么荒唐可笑的,其作为资深的宗教人士,可以说既没有一个法官的公平正义感,也没有一个宗教人士应有的善恶是非之分。这样一个人作为法官,是不是又浪费了一个亚洲国家法官名额呢?
美国高院:妄图审判全球的癞蛤蟆
在东京审判结束后,有日本甲级战犯竟然向美国高院提起上诉,更可笑的是,盟军最高司令,一手操办大审判的麦克阿瑟竟然同意了这种行为。最让人大跌眼镜的是,美国高院竟然同意了。
什么意思?全世界的国家联合行为,最后竟然要让一个主权国家进行再次审判。美国真的是另加于世界所有国家之上?当真把世界上所有国家当做了自己的小弟?
这种荒唐的行为引起了轩然大波,全世界都站起来批判美国的这种任性行为,眼见即将到了与全世界为敌的地步,美国政府才命令司法部宣布美国高院无权对联合审判进行再次判决。而美国高院随后也灰溜溜的决绝了战犯们的请求。是不是很讽刺,是不是很可笑。
梅如傲:国人应铭记的英雄
可以这样说,东京审判在重重困难下,仍然取得了巨大的成果,促使法庭判决了7名战犯死刑,梅汝璈法官功不可没,甚至用居功至伟都不为过。
若是没有梅法官的据理力争,中国在审判战犯时都是没有尊严的,更别说取得了如此巨大的成果,为数千万祖国英灵昭了雪。
在作为排次上,梅法官拒绝坐在英国法官之后,他用脱掉法官服,辞去法官职务来为祖国争取尊严,最终相持一个小时后,韦伯才同意按照日本投降签字顺序排座位,梅法官居于韦伯左侧第一席位。
在审判结果上,由于众多欧美国家以各种理由决绝判战犯死刑,这让梅法官大吃一惊,如果不能达到此目的,那么中国参加审判的意义也就荡然无存了。所以,梅法官忍辱负重,费劲口舌才说服英、美等国法官同意判处战犯死刑,就是这样,也只是以6:5的微弱优势胜出。
在美国高院接受战犯们的请求时,梅法官第一个站出来强烈谴责美国的这种无赖行为,带领世界媒体对美国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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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般种种,数不胜数。
所以,我说,这是一场被扭曲了的审判,正义被“调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