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合伙人的钱算什么罪
侵占合伙人财产的行为可能构成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这种行为会给合伙人造成经济损失,也会影响合伙关系。
合伙人侵占合伙财产是犯罪。合伙企业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权,但是合伙企业应当属于所有合伙人的***有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人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债务。
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构成本罪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仅有故意而无非法占有之目的,如故意毁坏所代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或者要求他人偿付因代管等支出的费用而迟延交还的或者因不小心毁坏或丢失的等,就不能以本罪论处。
综上所述,如果是行为人实施了侵占行为的,那么在达到法定的立案标准的时候就会被认定为侵占罪,侵占行为一般是将他人所有自己占有的财物据为己有,合伙财产属于***同财产,如果是***同财产的***有人侵占财产的,那么在达到立案标准的时候也会被认定为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