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标准
陕西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标准如下:
1.丧葬费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标准一样,统一按以下规定执行:
厅级及以上干部(含经批准享受厅级待遇的离退休干部)为4000元,其他人员为3500元。
2.一次性抚恤金
机关退休人员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一次性抚恤金的政策和标准不同。
1机关退休人员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退休费(不含职业年金)。
假如去世前本人基本养老金是3000元,那么2022年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就是47412*2+3000*40=214824元。
2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退休费(不含职业年金)。
假如去世前本人基本养老金是3000元,那么2022年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就是3000*20=60000元。
3.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去世后,符合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遗属可以按月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补助标准,农业户口为每人每月300元、非农业户口为每人每月350元。
丧葬费领取所需材料:
1、死亡注销证明(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2、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领取人要与领取人身份证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证明必须注明领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关系);
3、火化证(由民政局或殡仪馆提供),非火化区的,由民政办出具非火化区证明;四是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综上所述,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者不工作死亡后,按照国家机关退休人员死亡的有关处理方式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