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私人小饭桌归哪个部门监管

法律分析:各县区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对本辖区中小学生校外托管班的安全监管工作负总责。

法律依据:《承德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班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四条 各县区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对本辖区中小学生校外托管班的安全监管工作负总责。

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公安、消防、城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安监、教育等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做好校外托管班安全监管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受理校外托管班的开办申请,组织有关部门对申请开办校外托管班备案情况进行联合审查,发放《备案登记证》;对已经开办的校外托管班,组织有关部门联合进行清理、整顿、规范,对整改后符合开办条件的发放《备案登记证》,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开办条件的依法予以取缔。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校外托管班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加强餐饮安全日常监管,依法查处违反《中华人民***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行为。

卫生部门负责对校外托管班公***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督促校外托管班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强化各类传染病的防控,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公安部门负责对校外托管办班开办者和从业人员身份的审查,对校外托管班及其周边治安环境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涉及校外托管班的治安案件,保障校外托管班及其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消防部门负责对校外托管班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和取缔违反《中华人民***和国消防法》的行为。

城管部门负责对校外托管班涉及居民住宅房屋外部结构改造的监督管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校外托管班涉及房屋内部墙体结构改造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安监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和安全生产事故调查。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校外托管班开展课外辅导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了解掌握学生入校外托管班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提出监管建议,并指导、督促各学校加强与学生及其家长的联系沟通,健全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安全提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