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纪检监察干部八严禁内容

江苏纪检监察干部八严禁内容如下:

1、 必须服从统一指挥调度, 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

2、必须认真履行排查、监测、管控等职责,严禁推诿拖延、消极应付。

3、必须如实报告疫情和防控信息,严禁瞒报、漏报、迟报以及编造、传播谣言等行为。

4、必须按要求到岗到位,严禁擅离职守、脱岗、空岗。

5、必须带头执行活动、聚会等规定,严禁走亲访友、违规组织或参与聚餐聚会。

6、必须强化药品物资、生活用品生产、流通等环节监管,严禁假冒伪劣、哄抬物价、行骗牟利等行为。

7、必须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安全,严禁干扰有关部门依法履职。

8、 必须严格防控物资和资金管理使用, 严禁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等行为。

法律依据:《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十项举措的通知》 第八条 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查处违反“八必须八严禁”要求的行为,坚决纠治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对顶风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快查快办、严查严处,典型案件一律通报曝光,为全面打赢全县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