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配合县人大做好《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实施办法》的落实 搞好阳光财政
1.改进监督方式。把好预算初审关,所有应当提交人大审批的预算资料,政府都要确保在人大会两个月之前送到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初审,该方案必须是经政府办公会议定盘之后的资料,政府报送的财政预算必须是按照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提供统一、完整、全面的资料,对重大项目的预算安排要有充分的依据说明,所有支出项目都要细化到目,毫无保留地公开预算标准,人大组织代表开展初审过程中不仅要分析收入的来源是否真实可靠,支出是否合法合规,并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政府财政部门,建议调整、修改。如果政府财政部门未按要求进行修改,则报送的预算资料不予审批通过。
2.完善预算审查日常工作。除了法定的审议工作以外,在平时的日常工作当中,区人大应当加强与政府财政部门和其他预算部门单位的联系、沟通,可考虑建立财政预算报告备案制度和重大收支情况的审议制度,除要求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按照区人大的要求定期报送财务报表等资料外,还必须要求财政部门对追加经费事先报告人大财经工委,经审查或经人大主任会议审定后方可予以安排,在监督内容上,不仅要包括区本级的财政预算资金,也要包括上级专项补助资金、本级举债资金的审查,拓宽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广度、深度。
3.加强预算执行监督。一是改革审计行政体制,将审计机关脱离于政府管理,纳入人大系统,世界上有很多发达国家的议会都设置了审计机构,而我国的审计工作隶属于政府行政管理,造成审计部门的许多工作都受到政府的牵制,羁绊,极不利于发挥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严肃性,将审计部门并入人大,既能保障工作的独立,又能解决当前人大预算审查力量薄弱的问题,进一步强化了监督效果。二是建立公开透明的网络监管机制,政府所有的收支预算(除国家必须保留的机密之外),应当通过政府网络平台定期向社会大众发布,广泛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三是财政预算信息实现与人大***享,政府应当加快财政信息网络建设,积极打造阳光财政。建立并逐步完善人大与政府之间的财政预算信息***享平台,加强对财政预算执行的全过程监督,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建立起对财政预算资金的编制、申报、拨付、使用全过程的日常有效监控来解决人大与政府预算信息不对称问题,切实提升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