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新规包裹放快递柜需收件人同意,如果包裹仍然丢失应该谁来买单?

在确定快递员将包裹放入快递柜的情况下,发生丢失现象应该是快递柜所有方或者运营方来买单,作为吃瓜群众虽然无法用法律条款来明确,但从常规理解来看,快递小哥征求了收件人的意见,并且同意放入快递柜,此时商家和快递小哥的工作流程便已经结束,而收件人在没有开箱拿货之前,保管责任和义务自然是快递柜一方。

众所周知,快递柜如今已经进入到了收费阶段,既然带有盈利性质就同样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和义务,当快递员将包裹放入到了快递柜以后,整个保管合同便已经生效,直到收件人取出包裹这个合同关系才会结束,虽然邮政新规关于包括快递有相应的条款界定,但是从普通消费者的角度来说,就应该按照谁丢失谁赔偿的标准来沥青责任。

快递行业的快速发展,虽然给网购一族带来了诸多的便利,但是商品在快递过程中所遭遇的各种乱象,同样带来了令人不胜其烦的困扰,无论是暴力分拣还是包裹丢失,都从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了消费者的网购体验,特别是近几年以来,快递柜的出现缓解了快递小哥的投递压力,但责任难以厘清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众信任度。

包裹一旦丢失,作为消费者可以追究卖家的责任,因为在没有收到商品之前这笔交易就没有结束,但商家同样不该承担无谓的损失,只有真正厘清了包裹从出库到消费者牵手之间各个环节的责任,发生丢失现象才能找到真正的责任方从而减少产生损失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