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戊戌变法之前和之后清政府分别签订了哪些不平等条约?谢谢!!
不平等条约一览表
和约 中方签约人 失地 赔款 签日
1. 中英广州和约 余保纯 六百七十万两 27-5-1841;
2. 中英南京条约 耆英,伊布里 二千一百万两 29-8-1842;
3. 中英南京条约补充条款 耆英 22-7-1843;
4. 中英虎门条约 耆英 8-10-1843;
5. 中美望厦条约 耆英 3-7-1844;
6. 中法黄埔条约 耆英 24-10-1844;
7. 中俄瑗珲条约 奕山 六十万方公里 28-5-1858;
8. 中俄天津条约 桂良,花沙纳 13-6-1858;
9. 中美天津条约 桂良,花沙纳 18-6-1858;
10. 中英天津条约 桂良,花沙纳 26-6-1858;
11. 中法天津条约 桂良,花沙纳 27-6-1858;
12. 中英天津条约补充 桂良 8-11-1858;
13. 中英北京条约 奕欣 一千叁百万两 24-10-1860;
14. 中法北京条约 奕欣 25-10-1860;
15. 中俄北京条约 奕欣 四十多万方公里? 4-11-1860;
16. 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 明谊 四十四万方公里 10-7-1864;
17. 中美增续条约 前美公使蒲安臣 7-28-1868;
18. 中英新修条约普后章程 不详 23-10-1869;
19. 中日修好条约 李鸿章 13-8-1871;
20. 中日北京条约 奕欣 31-10-1874;
21. 中英烟台条约 李鸿章 13-9-1876;
22. 中俄里瓦几亚条约 崇厚 2-10-1879;
23. 中俄伊黎条约 曾纪泽 七万方公里 二百八十万两 24-2-1881;
24. 中法会议简明条款 李鸿章 11-5-1884;
25. 中日天津条约 李鸿章 18-4-1885;
26. 中法新约 李鸿章 9-6-1885;
27. 中英烟台条约 续增条约 不详 9-6-1885;
28. 中葡北京条约 奕□ 1-12-1887;
29. 中英印藏条约 升泰 17-3-1890;
30. 中美华工条约 杨儒 7-3-1894;
31. 中日马关条约 李鸿章 二亿两 7-4-1895;
32. 中日辽南条约 李鸿章 叁千万两 8-11-1895;
33. 中俄密约 李鸿章 3-6-1896;
34. 中德胶澳租借条约 李鸿章 6-3-1896;
35. 中英展拓香港界址条约 李鸿章 9-6-1898;
36. 八国联军 辛丑条约 李鸿章 十亿二千二百七十万两 7-9-1901;
37. 中英续定印藏条约 罗生戛尔曾 7-9-1904;
38. 中日会议[满州善后条约] 22-12-1905;
39. 中日 十一条条约 陆征祥 9-5-1915;
40. 中日军事协定 □云鹏 16-5-1918;
注:
一. 辛丑赔款本为四亿五千万两,平均每名中国人赔款一两,卅九年还清,年率四厘,母子利息,***约十亿两库平银。另加民间赔款二千多万两。以关税,盐税作保。中国从此失去关税主权,国内工业倍受摧残。
二. 以上是我所能收集到的较为重要的条约资料。
三. 中美增续条约是美前公使蒲安臣未经中国政府同意而私自签定的,当时他任中国顾问。
四. 更须估计当时货币的购买力,如以现时货币计算,可能是百倍或千倍之巨。
五. 列强所强加於中国的灾难是无限的,敬希同胞慎思。
六. 根据瑷珲历史陈列馆的档案,在北京条约中失去领土四十馀万方公里。外蒙未分界中有廿馀万方公里被强夺。加上外蒙的独立,中国***失领土约叁百卅馀万方公里。
七. 根据辞海记载:根据北京条约的内容,才有勘分西北界记约。故两条约中的失地只一次,即四十四万平方公里 (不知那一项符合史实)。
1.中英南京条约
一、强占香港。 二、勒索钜款。中国赔偿英国鸦片烟价600万元、商欠300万元、军费1200万元,***2100万元(广州「赎城费」600万元不包括在内),分4年付清。三、五口通商。《南京条约》规定,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为通商口岸。英国在五口有权驻领事等官员,商人可以自由通商,不受只准清政府指定的「行商」进行贸易的限制。四、控制关税。 五、领事裁判权。《五口通商章程》规定,凡是英国人与中国人发生「交涉词讼」,或在中国领土上犯罪,其如何定罪,「由英国议定章程、法律,发给管事官(即领事官)照办」,中国官员无权依据中国法律进行判处。六、片面最惠国待遇。最惠国待遇应该是缔约国双方的对等权利。但在中英不平等条约里,却只规定了缔约外国能够片面享受最惠国待遇。《虎门条约》规定:中国将来如「有新恩施及各国,亦应准英人一体均沾」。
2.中美望厦条约
美国人可以到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个港口贸易或居住,并且淮许美国兵舰进入中国海港。
美国货进出口,中国海关收税必须和美国领事商议。美国人在华犯法,「中国官员不得过问。」
容许美国人在五口「自行建楼,并设立医院、礼拜堂及殡葬之处。」
3.中英法俄天津条约
外国公使驻北京;开牛庄(后改营口)、登州(后改烟台)、台南、淡水、潮州(后改汕头)、琼州、汉口、九江、江宁(南京)、镇江为通商口岸;中国海关雇用外人;外国人可在中国传教、游历通商;外国人往内地游历通商;外国商船可在长江各口来往;中国给英国赔款银400万两,法国200万两
4.中英法俄北京条约
开天津为商埠;准许华工出国;割让九龙司地方给英国;发还天主教资产;对英、法赔款增加到800万两
5.中俄瑷珲条约
中、俄两国以黑龙江及额尔古纳河为界,以北属俄国,以南属中国。黑龙江下游以南、乌苏里江以东直至鄂霍次克海沿岸之地,由原属中国所有改为中、俄两国***管。俄国船只在黑龙江及乌苏里江上拥有通航权。
6.中俄伊犁条约
中国要「偿还」俄国占领伊犁的「费用」五百万卢布。中国要将伊犁以南的特克斯河流域平原地带「割」与俄国。 修订一八六三年塔尔巴哈台界约所规定斋桑湖方面的中俄国界及通商事务,以利於俄方。
7.中法新约(地点在天津) 中国放弃对越南之宗主国地位,承认越南为法国「保护国」;中国在中越边界附近择二地为对法「通市」的商埠。法国在中国西南各省拥有兴建铁路的特权。
8.中日马关条约 中国完全放弃对朝鲜的宗主权;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台湾、澎湖列岛给日本。中国开放江南的苏州、杭州,以至长江中上游的重庆、沙市, 对日通商,日本并享有通至此等口岸的内河航行权。中国允许日本在各通商口岸有设厂权,并享最惠国待遇。中国「赔赏」日本军费二万万两。
9.中俄胶澳租界条约 租借山东半岛南部的胶州湾及其铁路权给德国
10.旅大租地条约 旅顺「租借」给俄国作为军港,大连「租借」给俄国作为商港,均以二十五年为期,但「可以延长」。在「租借期」内,中国军队不得驻在旅大地区。俄国再取得由旅大至哈尔溃之铁路修筑权(包括后来之所谓「南满铁路」),以及铁路沿线之利益独占权。
11.展拓香港界址专条 租借「新界」予英国,***九十九年。
12.辛丑和约(清政府与11国公使订约) 惩办端郡王戴漪等排外大臣。两年内禁止军火输华。
中国向11国「赔款」四亿五千万两(分三十九年偿付,连本息***近十亿两)。作为偿付赔款的抵押,中国海关所收之关税、盐税,均为外国控制。各国自管北京使馆区。大沽口至北京之间的全部炮台,全部拆毁。
清廷改「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
13.东三省善后协约 日、俄分别於中国东北撤军后,清廷开东北三省之十六处城镇作为商埠对外开放(盛京省之凤凰城、辽阳、新民屯、铁岭、通江子、法库门,吉林省之长春、吉林、哈尔溃、宁古塔、珲春、三姓,黑龙江省之齐齐哈尔、海拉尔、瑷珲、满洲里。
日本取得东北南部之安奉铁路之管理经营权。
在东北的奉天(今潘阳)、营口、安东(今丹东)等城市,划定日本「租界」等等。
14.黄埔条约
取得与英南京条约、美望厦条约相同之利益。
15.中英烟台条约
英国人得到进入中国西南边境「游历、探路」的权力。
他们如果由中国内陆经西藏前往印度,清政府需通知驻藏大臣协助通行。
16.烟台条约续增专条
鸦片入口,每箱(百斤)向海关一并缴纳税厘一百一十两(正税三十两、厘金八十两)后,由华商持凭单运往内地销售,中途不再征收任何捐税。
17.英藏拉萨条约
藏一切对外交往都必须经英政府批准;在中印边境的噶大克建立商埠;增开第二处商埠江孜。条约还规定赔付英军进藏所花费的七百五十万卢比,限七十五年内缴清
18.塔城界约 割让新疆西北,自沙渍达巴哈起,葱岭止约五十八万平方公里
19.穿鼻草约 (1) 割让香港(2) 赔烟价六百万元(3) 恢复广州商务
20.广州和约
7日之内缴广州"赎城费"600万元,赔偿英商馆损失30万元,清军退驻广州城外60英里,赎金交清后,英军退出虎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