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口本地刑事律师电话
“他这么小就杀人,他们这一家人真的让人特别难理解。”10月10日,辽宁大连10岁遭奸杀女童琪琪(化名)的母亲美玲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表示,再过10天,就是独生女遇害一周年祭日,案发一年,她和丈夫仍走不出失去爱女的阴影。
2019年10月20日下午,10岁女儿琪琪从兴趣班下课返家途中,被同一小区13岁男孩蔡某某诱骗到家中,性侵未遂7刀残忍杀害后弃尸其住家对面的小树林。
贺女士介绍,由于案发时蔡某某差两个月未满14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最终被对其3年收容教养。
2020年1月,贺女士夫妇以生命权纠纷为由,对加害人蔡某某及其父母提起民事诉讼。8月10日,大连市沙河口区法院一审判决蔡某某父母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在辽宁省级平面媒体上向原告琪琪家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128万余元。
9月10日,贺女士和代理律师田参军向大连市沙河口区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
贺女士表示,判决生效后,蔡某某父母始终未执行生效判决。9月10日,贺女士向大连市沙河口区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请求法院强制蔡某某等人履行生效判决,法院当日受理并决定立案执行。
贺女士向华商报记者证实,节前接到法院通知,蔡某某的父母因未执行生效判决被司法拘留15日,“我昨天(10月9日)打电话问律师,他们是9月29号算起,被拘留15天,拘留和拍卖他们的房产是两回事,他们不执行判决才拘留的。”
“拍卖就是为了支付琪琪一家的赔偿款。”贺女士委托的代理人田参军也向华商报记者证实,蔡某某父母名下的一套房产已进入拍卖程序,将于11月2日在京东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
沙河口区法院执行裁定书显示,法院于1月22日查封被执行人蔡某某名下住房一套,并于9月8日下达裁定,评估、拍卖涉案房产。拍卖公告显示,第一次拍卖起拍价为114万余元,此房屋即为琪琪遇害的现场房屋。
贺女士介绍,这套房子就是蔡某某杀害女儿的作案现场,“从我女儿出事,房子就被封了,是三居室,有100多平方米,司法拍卖估计能拍110多万,如果不够赔付我们提出的128万元,就拍卖他们家别的,或者他们拿钱呗,没听说他们转移财产,法院之前只冻结了他们家2万元现金。”
田参军表示:“是法院强制执行,直接在网上决定要拍卖,现在市场行情也不好,这个拍卖情况说不准,法院也没有查到他们家有其他的财产,他们三口之家,目前只有这一套10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是三居室,没有别的其他财产,如果他们真的有转移财产的话,那必须要受到制裁。目前贺女士只能是先看拍卖情况再定,看民事执行这一块儿的情况。”
10月20日是琪琪遇害一周年祭日,贺女士准备和家人去案发现场祭奠
贺女士表示,10天之后就是女儿遇害一周年的祭日,一年来她和丈夫无时无刻不在思念女儿。“女儿走了一年了,我现在每天都想女儿,我曾经梦到她跳绳,这一年太难熬了,我女儿现在还躺在殡仪馆里,她用的很多东西我都保留着,有时候特别想女儿的时候,就在她的小床上躺一下,等10月20号一周年那天,我要多给孩子烧纸钱,给她买了衣服和吃的,也都带过去,我们要去现场祭奠……”贺女士表示,要等民事赔偿执行到位后,夫妻俩才考虑让女儿入土为安。
因为女儿的离世,她和丈夫根本就没有心思干活。“琪琪他爸42岁,孩子走了以后呢,他头发都白了,性格也大变,也不愿多说话了,他是开挖掘机的,为了生活,他最近才不得不开始干活。”
贺女士表示,法院虽说判了,但蔡某某一家根本就按判决执行,至今没有公开赔礼道歉和赔偿。“他们这一家人让人特别理解不了。”
田参军也表示:“他们连丝毫的歉意都没有,根本就没有悔过的诚意。”
一边是贺女士一家在悲痛中煎熬,一边是蔡某某一家不道歉、不赔偿。
“蔡某某所做的一切,包括他的心理素质,实际上已经远远超过他13岁这个年龄,他特别可恶……”贺女士气愤地告诉华商报记者,“他这么小就去杀人,我女儿遇害的那一天,我的哭声,我的一举一动,他有一部手机,他通过他家窗户都拍摄下来,把视频发到他们班群里,和同学还议论案子,他还自己说他年龄不够,我都有截屏,他当时正好差两个月不到14岁。”
贺女士提供的相关微信截图显示,案发当日,疑似蔡某某以知情者的口吻向同学透露案情:“裤子脱了,让人扒光,给杀了,3点多失踪,才找到,就在我家门口对面,咱俩视频给你看看……”
微信截图还显示,疑似蔡某某曾担心被警方所怀疑,自己会受到惩处:“给我加入嫌疑名单,我一个小孩怀疑我。我就欠给擦了我俩的血,在同一张纸上,把我擦过他(她)的血的纸扔进我家的垃圾袋,开始怀疑我了,我的指纹咋整?确定为奸杀,法医在查案,我擦地上的血,上面有我的血……我虚岁14岁,我惨了。”
贺女士介绍:“他捅了7刀,最后一刀血流太多导致的死亡,案发后蔡某某去家对面的小树林抛尸,还将一大堆装修废弃的大块的水泥块压在我女儿尸体上,怕我孩子没死,真不是人干的事。”
琪琪的舅舅此前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指出,外甥女失踪遇害后,身高1.75米、体重70公斤的蔡某某面对找女儿心切的琪琪爸爸的询问,曾装模作样地问孩子找到了没有,从其镇静自若地处理杀人现场来看,以未成年孩子自居的蔡某某心智成熟得可以用狡猾来形容。
贺女士表示,更令他们受害者家属不能接受的是,女儿尸骨未寒,蔡某某的父母居然跑去收容所给儿子过生日。
“你看多可恨,我女儿死了,今年1月份,他们专门去收容所给他过14岁的生日,因为有疫情,他们没有进去,但是蛋糕是送过去了,我要是换了是他的父母,我都不会这么做,人起码得有良心,人家孩子都被(你儿子)杀死了,怎么会有心思去给儿子过生日?这是一个做父母起码应该有的良知啊,我真是无法谅解这家人。”
贺女士认为,蔡某某未满14周岁收容3年,当父母的知道买蛋糕给儿子庆生,可你知道被害女童什么时候能过生日啊?
我国《刑法》规定,未成年人满16周岁才开始负刑事责任。尽管故意杀人等八类刑事犯罪,追责年龄放宽到14周岁,但作案时仅差两个月满14周岁的蔡某某,仍属无刑事责任能力人。警方在案发4天后对蔡某某作出3年收容教养决定,这已经是法律框架内最严厉处罚。
贺女士坚决主张应该降低入刑的门槛。“虽然我女儿走了,但以后降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我也赞成。现在对他这样惩处太轻了,我女儿是死了,实际上对我们受害者来说没有保护,对我们来说太不公平了,未成年人入刑的年龄,最起码应该降到10岁到12岁,犯法了就应该付出代价,最起码是监禁,他可以不死,但是必须得判刑让他悔过。”
对此,田参军表示,蔡某某从性侵未遂到杀人灭口,说明他心智是成熟的,他应该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对类似未成年人犯罪不严厉制裁,恐怕会引起其他未成年人模仿。这是1979年《刑法》这样规定的,现在已经过去40年,我国《刑法》的修订也很难,如果有新的情况,只能是多呼吁,应该降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