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追债时需要证明吗
借款合同是一种法律约束力强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相关规定,合同是法律上的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
借款合同的证据要求如下:
1. 借款合同必须是真实的合同,不得是伪造的合同。
2. 借款合同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
3. 借款合同必须有明确的借款金额、借款期限、还款方式等重要条款。
4. 借款合同必须有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等有效的签字形式。
综上所述,借款合同是一种双方都必须履行的合同,借款人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归还借款。如果借款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还款,借款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追回借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