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架法律法规
任何食品都不能无限期存放,因为时间长了,食品都会变坏,或者是变质。大家都知道,过期商品对人体是有害的,所以在超市所售卖商品上必须要标明保质期和生产日期。而且超市也是不准买卖过期产品的。否则将会受到处罚。所以,一般情况下,超市的员工会经常整理货物,将那些过期的或者是临近过期的产品进行相应的处理。以免被顾客买去。不过,网上有这么一则消息引起了人们的议论,江苏镇江一家超市的因为货架上被查获10瓶过期的饮料,被罚款五万元,有人说这样的处罚太重了,有人说这样是应该的,那么,针对这样的处罚是否合理呢?
一、为什么这家超市会被处罚五万元呢?
据了解,这家超市位于江苏镇江,在一次市场监管部门的检查中,发现这家超市的货架上有10瓶苏打水已经过期了,所以也市场监管部门对这家超市开出了一张55000块钱的罚单。这家超市的老板觉得有点委屈,因为她觉得也就十瓶过期的苏打水价值也就25块钱,况且他也是首次出现这样的错误。
二、对于这种事,市场监管部门是怎样回应的呢?
对于这件事,市场监管部门表示,根据相关规定,销售过期产品价值在一万元以下的,将会没收商品,并且处于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所以他们也是在按照规章制度办事,而且如果处罚力度比较轻的话,可能会传递一些负面的信息,让一些商家认为违法成本不高,既然做出一些上海消费者利益的事情。因此,商家需要认真履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这次处罚并没有出现什么不合理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