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回证的概念

送达回证是指人民法院或其他司法机关按照法定格式制作的,用以证明送达法律文书的凭证。

它既是送达行为证明,又是受送达人接受送达的证明,是人民法院与受送达人之间发生诉讼法律关系的凭证。 (1)

人民法院

送 达 回 证

(各类案件通用) 案 由 填写具体案件的案由 案 号 ( ) 字第 号 送 达 文 书

名称和件数 填写民事裁定书或者民事判决书 份数 受 送 达 人 xxx 送 达 地 址 填写具体的送达地址 受 送 达 人

签名或盖章 xxxx年x 月 x日 收 件 人 及

代 收 理 由 xxxx 年x 月 x日 备 考 填发人 送达人

注:

①送达刑事诉讼文书,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办理;送达民事、行政诉讼文书,按照或参照民事诉讼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②代收诉讼文书的,由代收人签名或盖章后,还应注明其与受送达人的关系及代收理由。

(2)计生部门的比较详细点

计划生育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回证 送达内容 送达时间 送达地点 被送达人 收

人 姓 名 性别 工作单位 地 址 与被送送人人关系 送达方式 送达人签字 收件人签字 (盖章) 备注 (3)批处理法律文书送达回证

送达回证 序号 送达机关 送达文件 受送达人 送达地址 受送达人(代收人) 送达人 备注 签名 日期 签名 日期 1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