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可以不开庭就维持原判么
二审不开庭不代表维持原判。二审法院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法律分析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直接根据本案证据材料作出判决、裁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下列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直接作出判决、裁定,(一)不服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裁定的。(二)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四)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发回重审的。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上诉的裁定或者判决,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或者向二审法院告诉庭递交书面申诉材料,申请再审。如果是刑事案件,二审可以不开庭,但如果检察院抗诉,一审法院宣判死刑立即执行和一审的事实以及证据认定有问题的,应当开庭审理,如果是使用法律错误或者是量刑错误的,应当撤销原判,依法改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