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配料表可以不标示食品添加剂
不可以。日本2015年4月1日实施的《食品标示法》整合了《JAS法》《食品卫生法》《健康增进法》中食品标识相关内容,从立法角度对食品标示标准、不合规标签管理、处罚条例等进行了概括性规定。《食品标示标准》具体规定了加工食品(包括进口食品、保健功能食品)、生鲜食品、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的通用标示事项、营养成分标示、推荐标示事项及标示要求等的相关内容。另外,还规定了各类食品的特殊标示事项。
日本《食品标示法》规定:食品销售时必须标示食品名称、过敏原、保存方法、消费期限、原料、添加剂、营养成分与能量、原产地等相关事项。《食品标示标准》规定加工食品应标示食品的名称、原材料名称、添加剂、净含量、赏味期限或消费期限、能量及营养成分、贮存条件、标签责任人及生产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