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关系受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分析:男女之间的恋爱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恋爱自由,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分手。恋爱不成要赔精神损失,并无法律依据。因此无论哪方提出分手,另一方都不能以“青春损失”或者“不忠”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律只会保护合法的婚姻同居关系,而未婚同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这种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法院所能受理的仅仅是彼此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