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法律尽职调查
概念
尽职调查是指就股票发行上市、收购兼并、重大资产转让等交易中的交易对象和交易事项的法律事项,委托人委托律师按照其专业准则,进行的审慎和适当的调查和分析。它包括律师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和法律评价,主要为查询目标公司的设立情况,存续状态以及其应承担的具有法律性质的责任,它由一系列持续的活动组成,不仅涉及到公司信息的收集,还涉及律师如何利用其具有的专业知识去查实、分析和评价有关的信息。
步骤
1.由卖方指定一家投资银行负责整个并购过程的协调和谈判工作。
2.由潜在买方指定一个由专家组成的尽职调查小组(通常包括律师、会计师和财务分析师)。
3.由潜在买方和其聘请的专家顾问与卖方签署“保密协议”。
4.由卖方或由目标公司在卖方的指导下把所有相关资料收集在一起并准备资料索引。
5.由潜在买方准备一份尽职调查清单。
6.指定一间用来放置相关资料的房间(又称为“数据室”或“尽职调查室”)。
7.建立一套程序,让潜在买方能够有机会提出有关目标公司的其他问题并能获得数据室中可以披露之文件的复印件。
8.由潜在买方聘请的顾问(包括律师、会计师、财务分析师)作出报告,简要介绍对决定目标公司价值有重要意义的事项。尽职调查报告应反映尽职调查中发现的实质性的法律事项,通常包括根据调查中获得的信息对交易框架提出建议及对影响购买价格的诸项因素进行的分析。
9.由买方提供并购合同的草稿以供谈判和修改。
重要性;
由于我国企业并购市场规则的完善程度、参与者的成熟程度、监管方式的先进程度等诸多要素都有着初级阶段的明显特征,在这种不成熟的并购市场体系下,国有企业、战略投资者通过并购的方式进行企业规模的扩张,其风险因素更需要在试水之前进行全面的、理智的规划。对于双方而言,企业并购最大的风险来源与双方彼此信息的不对称,信息的不对称最终演化的风险是并购当中的陷阱,即:可能产生的债务黑洞的陷阱、担保黑洞的陷阱、人员负担的陷阱、无效资产的陷阱、历史的违法违规陷阱、重新整合成本超过承受极限的陷阱等;从法律尽职调查的阶段分析,这个阶段是国有企业及其出资人、战略投资者相互接触、相互认知阶段,双方能否最终达成正式的并购协议还是未知数。这就决定了双方产生彼此防范的心理,双方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通常表面上提供有利于其自己的资料,而隐藏不利于自身的资料,为了达到各自的利益甚至采取造假或者采取消极不配合的态度来搪塞对方。
正是这些不良做法或行为方式导致本可以通过尽职调查剔除的风险变为现实。成功的法律尽职调查一方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双方信息不对称的不利状况,另一方面又可以通过法律尽职调查明确存在哪些风险和法律问题,双方可就客观存在的相关风险应由哪方承担进行谈判,事先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国有企业可以更加有效地甄别投资者与投机者,战略投资者可以主动决定在何种条件下继续进行并购活动,从而为实际进行收购活动奠定成功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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