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拘留了一直没消息怎么办

被拘留了一直没消息可以按照以下流程处理:

1、被刑拘人家属应当第一时间向办案的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了解涉嫌犯罪的事实;

2、有权向办案机关了解羁押的场所;

3、传唤、拘传不能超过12小时,不得以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羁押犯罪嫌疑人;

4、公安机关拘留人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5、如果被拘留数十日后没有得到拘留通知,这种情况通常是犯人在外地被抓,犯罪嫌疑人家属可直接电话联系当地派出所,查明是否有拘留的通知,从而得知犯人被羁押的地点和事由;

6、如果家属确定亲人被拘留或逮捕也确知羁押的场所,那么可以及时聘请律师去看守所会见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拘留的种类:

1、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是遇有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属于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一种;

2、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依据国家行政法规对犯有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人员在一定期限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属行政处罚的一种;

3、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或者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妨碍民事诉讼或者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综上所述,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如果被拘留数十日后没有得到拘留通知,这种情况通常是犯人在外地被抓,犯罪嫌疑人家属可直接电话联系当地派出所,查明是否有拘留的通知,从而得知犯人被羁押的地点和事由;如果家属确定亲人被拘留或逮捕也确知羁押的场所,那么可以及时聘请律师去看守所会见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讯问的时间与地点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的限制性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