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法治建设与社会和谐的关系
社会和谐离不开法治,和谐社会对法治有一种内在的、本能的、必然的要求,法治是支撑和谐社会大厦的基本支柱,是判断社会是否公正与和谐的基本标志。如果法治本身不和谐,实体上是恶法而非良法、善法,形式上是自相矛盾、漏洞百出,那就无法实现法治应有的价值与功能。当然,以促进社会的各方面、各领域的关系和谐来达到和谐社会,以逐步完善的法治来推进和谐社会的构建,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但是,这并不能成为我们减慢法治发展速度与进度,我们尽可能地、及时地矫正法治建设进展中的错、漏、偏、差,弥补不足,以健全和完善法治的和谐。社会和谐需要法治支撑,以法治为基础、为前提、为标准、为调谐器。同时,社会和谐也要求法治和谐,即法治各领域内部的自我和谐与各领域之间的相互和谐,以和谐的法治去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这是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一项重要任务。